为调动重庆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平台加盟单位(简称协作共用单位)、仪器机组和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服务分中心(以下简称服务分中心)的积极性,提高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更好地为我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根据《重庆市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激励范围
考评激励范围为:服务分中心、协作共用单位(不含服务中心)和仪器机组。
二、考评内容及指标
(一)对服务分中心主要从共享工作推进、自身建设、仪器使用及对外服务机时、服务收入、服务质量和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对协作共用单位和仪器机组主要从仪器使用服务机时、服务收入、服务质量和效果等方面进行考评。
(三)考核考评指标见服务分中心考核表、协作共用单位考评表陀判慊橥萍霰怼?/FONT>
三、考评程序
(一)自评和推荐
1.服务分中心及协作共用单位每年11月底按照考评内容和考评指标对所属仪器机组进行自评,在此基础上,对本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工作进行总结,填写服务分中心考核表或协作共用单位考评表。
2.服务分中心及协作共用单位按照本单位入网仪器总数5%的比例(按比例计算后小于1的按1上报,其它的按取整后的数据推荐),推荐优秀机组,并于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总结、优秀仪器机组推荐材料和协作共用单位考评表、服务分中心考核表报送重庆市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服务中心。逾期未提交相关考评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评激励。
(二)考评与审定
1.管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组织工作,根据考评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相应考评组。每个考评组成员为3-5人。考评组成员不参与本单位及其仪器机组考评。
2.对服务分中心的考核,原则上以书面材料考核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对先进协作共用单位和优秀仪器机组原则上以书面材料为基础进行考评,如考评组对相关考评资料内容有异议或不清楚时,可进行现场考察。
4.考评工作一般情况下在1月31日前结束。
5.考评结果由管委会办公室报管委会审定后公布。
四、奖惩
(一)管委会对考核合格的服务分中心,评选为先进的协作共用单位和优秀仪器机组,按考核级次分别给予奖励。
1.奖励数量
(1)对考核合格的服务分中心,根据考核结果,设一、二、三等奖。
(2)先进协作共用单位,原则上不超过协作共用单位总数的20%。
(3)优秀仪器机组,原则上不超过入网仪器总数的5%。
2.奖励经费用途
(1)服务分中心及先进协作共用单位的奖励经费主要用于共享工作经费及入网仪器运行经费补助。
(2)优秀仪器机组的奖励经费,主要用于仪器机组运行费补助,单位不得截留。
3.根据《重庆市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奖励经费从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专项经费中列支。
(二)连续二年评为先进协作共用单位的,优先成立服务分中心。
(三)连续二年考核不合格的服务分中心,取消其服务分中心资格。
五、附则
1.本办法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