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资讯I: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渝办发[2008]244)
导读资讯II:重庆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导读资讯III:重庆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导读资讯IV:重庆市首批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揭牌
导读资讯I: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渝办发[2008]244)(来自重庆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q.gov.cn/zwgk/zfgw/113585.htm)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体系建设,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产学研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市政府决定设立重庆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同时成立重庆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童小平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罗 广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周 旭 市科委主任
成 员:罗清泉 市发改委副主任
梁 震 市科委副主任
刘卫东 市经委副主任
王 军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陈元春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浴光 市科委副巡视员
管理委员会下设引导基金管理中心,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暂设在市科委,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周旭同志兼任引导基金管理中心主任,梁震、王军同志兼任副主任。
导读资讯II:重庆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来自重庆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q.gov.cn/zwgk/zfgw/113586.htm)
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体系建设,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市政府设立重庆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并吸引金融机构、国有大型企业的直接投资和国家部委的政策性资金共同参与。
第二条 引导基金以“母基金”方式运作,主要用于吸引国内外投资业绩突出、资金募集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私募投资机构等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的机构和优秀管理团队在渝设立或管理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投资基金)。引导基金在投资基金中的股权比例原则上控制在20%左右。
第三条 鼓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科技园区资金参与投资基金的设立。
第四条 投资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10年。
第五条 投资基金在重庆市内注册,按专业化、市场化方式管理和运作,主要投资于重庆市内的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装备制造、新能源、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创新型科技企业,促进国内外科技成果、科技人才和资本向我市聚集。
第六条 引导基金的决策机构为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主任由分管科技工作的市政府副市长担任,联系科技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科委主任担任副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政府金融办、市经委、市财政局及参与设立引导基金的有关机构为成员单位。
第七条 管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引导基金使用和管理的重大决策,包括投资基金的设立、终止等;
(二)确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职能职责,任命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
(三)审核批准引导基金管理中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四)审议引导基金的年度运营情况,批准引导基金投资损益报告;
(五)决策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 管委会下设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条件成熟后可设独立法人的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暂设在市科委。由市科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引导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市科委、市政府金融办派员担任。
第九条 引导基金管理中心的职责:
(一)履行引导基金出资人职责或委托法人机构作为引导基金出资人代表;
(二)承担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引导基金使用年度计划,负责筛选合作机构、谈判合作事宜、协商合作协议,并报管委会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争取金融机构、国有大型企业和国家政策性资金投入,扩大引导基金规模;
(四)组织项目筛选工作,并向投资机构推荐;
(五)负责对引导基金的投资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拟订引导基金的投资损益方案报管委会审批;
(六)管委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引导基金接受市财政局的监督和市审计局的审计,并可按约定延伸审计投资基金。
第十一条 引导基金不得直接投资于项目;不得用于担保、抵押、质押等;不得投资于股票、期货、外汇、房地产等市场;不得用于赞助、捐赠、借款等;可用于购买国债和政府债券等。
第十二条 引导基金在投资基金稳定运营后,可选择按照事先约定协议退出、到期后清算退出和在适当时机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依法退出等方式退出,以实现引导基金良性循环。
第十三条 引导基金政府出资部分的收益主要用于引导基金的持续投入,经管委会批准也可按一定比例作为引导基金管理中心的日常工作经费和必要的奖励。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管委会负责解释。
导读资讯III:重庆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来自新华社主办新华网·重庆频道http://www.cq.xinhuanet.com/business/2008-09/02/content_14287479.htm)
按: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8〕243号)。为方便公众及时、全面地了解我市在促进科技创业风险投资体系建设方面的具体政策,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经市政府网站约稿,市科委就相关热点问题予以解读。
一、我市创业风险投资现状如何?
我市创业风险投资起步于1992年,是国内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最早的地区之一。目前,除面向全市的重庆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外,我市还有主要面向北部新区和西永微电园的重庆开创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重庆高新创业投资公司,西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等4家创投机构,注册资金总规模达到10亿元。重庆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等本土创投机构已在生物、医药、IT、电子、环保、制造业等领域投资了70多个高新技术项目(企业),投资总额超过8亿元,促进了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扶持了一批影响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该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若干扶持创业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明确创业风险投资是促进高科技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政策工具,《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创业风险投资的加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给予了我市先试先行的政策,使我市成为国家相关部门重点支持地区和境内外投资者关注的热点。国家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为创业风险投资开辟了重要的退出渠道。
三、为什么要建立引导基金?
我市创业风险投资虽起步早,但发展慢、规模小,投资能力弱,成为我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短板。设立政府主导的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有利于促进我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产学研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体来讲,设立引导基金可以发挥以下作用:
1.扩大创业风险投资规模
通过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设立引导基金,搭建政府主导的投融资平台,发挥政府信用和政策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科技创业风险投资领域,可有效扩大科技创业风险投资规模。
2.吸引境内外创投资本和专业人才
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这为境内外资本和创投人才提供了诱人的市场机会,通过设立引导基金,可以吸引境内外投资机构和管理团队更快地向我市聚集。
3.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
政府通过设立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共同组建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将实现政府资金的多级放大,加上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可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哪些机构的资金可以参与到引导基金中?
市政府出资10亿元人民币(分三年到位),吸引金融机构、国有大型企业的直接投资和国家部委的政策性资金共同参与设立重庆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
五、引导基金的运作方式?
引导基金以“母基金”方式运作,主要用于吸引国内外投资业绩突出、资金募集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私募投资机构等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的机构和优秀管理团队在渝设立或管理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基金。
六、引导基金可否用于直接投资?
引导基金不得直接投资于项目。
七、每个投资基金的规模应为多少?
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引导基金在投资基金中的股权比例原则上控制在20%左右。
八、对引导基金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在投向上有无要求?
投资基金在重庆市内注册,按专业化、市场化方式管理和运作,主要投资于重庆市内的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装备制造、新能源、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创新型科技企业。
九、谁负责引导基金的决策?
引导基金的决策机构为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主任由分管科技工作的市政府副市长担任,联系科技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科委主任担任副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政府金融办、市经委、市财政局及参与设立引导基金的有关机构为成员单位。
十、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设在哪个部门?
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暂设在市科委。由市科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引导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市科委、市政府金融办派员担任。
十一、如果要进一步咨询或商谈与引导基金合作怎么联系?
直接到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联系。引导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地点设在重庆生产力大厦7楼(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新牌坊转盘旁),联系电话:023-67516973,电子邮件地址:ydjj@cstc.gov.cn
导读资讯IV:重庆市首批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揭牌(来自新华社主办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8-11/27/content_10422604.htm)
新华网重庆11月27日专电(记者张琴)重庆市首批科技风险投资基金27日举行揭牌仪式。
重庆市科委主任周旭介绍,重庆汉能科技创业投资中心、重庆软银创业投资中心投资资金规模均为10亿元人民币,引导基金管理中心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公司组建的创投基金规模也为10亿元。引导基金在这3只创投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为20%。这是重庆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成立后,与知名创投机构合作建立的首批创投基金,也是重庆市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首批有限合伙创投企业。
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说,重庆正在推动以信息产业为主的高科技产业,力争到2012年产值达到三千亿元,成为重庆市第一大支柱产业。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对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环节和基本保障,是一个地区的重要社会科技资源和创业创新氛围的表现。
据悉,重庆市科技创业风险投资起步较早,在1992年就成立了重庆科技风险投资公司,是全国成立创业投资机构最早的地区之一,成立时注册资金仅为1200万元,如今注册资金已达到3.36亿元。2005年后,重庆又陆续成立了4家创业投资机构,目前重庆市创投机构注册资金规模达到了10亿元。十多年来,重庆本土创投企业已在生物、医药、IT、电子、环保、现代制造等产业领域投资了70多个高新技术项目(企业),投资总额超过8亿元,促进了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扶持了一批影响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8月,重庆市政府成立了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将在3年内分批投入10亿元资金,力争用3-5年时间使全市创业投资规模达到60亿-100亿元,撬动社会资金投资300亿-400亿元,并推动一批高科技企业在境内外上市。